第1章

    《和他的十年》作者:苦司【完结】
    简介:
    我和杨昊高中就在一起了。
    我们早恋,我在篮球场上踹了他一脚之后亲了他,他就亲我亲上瘾了。
    不怎么会说我爱你,不怎么会哄,不怎么特别亲密地称呼对方,反而我们经常吵架,分居两次分手一次动手一次,和好无数次。
    磕磕绊绊,一回头,十年。
    -攻花臂,受的纹身在腰腹
    -正文第一人称,be
    内容标签:年下,,甜文,现代,主受,be,校园
    搜索关键字:主角:迟浔、江昭┃配角:全员助攻(bushi)┃其它:
    一句话简介:他本来就不直
    立意:好好长大
    第1章1-4
    1
    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。
    不是特别突然,说真的。
    谈过恋爱的人应该都知道,想分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,你可以天天和朋友笑着说我烦了我要分手,但是真的要分手,却成了自己默默地想,然后在某一瞬间突然发现。
    要分手了。
    分手是一种默契。
    简而言之,双方都能感觉到。
    所以我和我男朋友,哦不,前男友,说分手的时候,我看到他的备注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,没有几秒,他说可以。
    可以。
    这是一个很神奇的词语。
    不是好或者不好,而是可以。
    好像是他让了我一次,在分手这件事情上。
    很难得,毕竟他强势了那么久。
    而我呢?
    不算弱也不算让着吧。
    只是觉得不爱了。
    他应该也不爱了。
    2
    分手是一种默契,在一起也是。
    我和我的前男友,我们是高中同学。
    他当年很帅,是真的,反正我觉得帅。
    我是那种老师最讨厌的学生,你可以想象一下老师最讨厌的学生每天在干什么。
    比方说,不穿校服,或者,不好好穿校服。
    而他,他是学生会主席,他衬衣扣子扣得比学校领导还整齐,每天戴个袖章。
    他专门扣不好好穿校服的人的分。
    所以那时候我俩在外人面前针锋相对。
    他从一班查过来,我们班是五班。
    一开始查校服就有人过来通风报信,整个班的人都在整理衣服。
    只有我不动。
    为什么不动?
    因为我想让他多看我几眼,就这么幼稚。
    因为没别的办法,我见到他第一眼就觉得,啊,有点喜欢。
    我的计划每次都很顺利,我看到这个扑克脸带着人从前门进来的时候,反而会松一颗领口的纽扣。
    他如我所愿走到我的课桌前,我会假装自己在看书,其实翻开的永远是第一页。
    就像复习英语单词的时候,永远用abandon开头一样。
    他会用每一次都毫无差别的语气和我说:“把校服穿好。”
    那他妈是我一整个星期最期待的声音。
    我说不,仰起脸望着他。
    我想知道他会怎么办,但他其实每次都只是默默记下我的名字,然后转身离开。
    虽然有一句话这么说:人生最大的错觉之一是别人喜欢你。
    但我还是觉得,我前男友当时喜欢我。
    你知道吗,喜欢和在一起,都是默契。
    所以尽管我们像水火不容一对冤家,或者毫不相干的两个陌生人。
    我还是觉得,这个扑克脸,应该也喜欢我。
    3
    有天晚上做完爱我问他,我想要的爱情呢?
    他说没有了,做走了。
    我哦了一声,好像突然想明白了。
    原来人对人的感情是恒定的。
    比如爱。
    爱到一个程度,慢慢发现自己对这种爱缺失表达,之后将爱转化成一种习惯。
    再要谈爱的时候,就更说不出来。
    比如有天老胡问我:你俩怎么能在一起这么久的?
    我说因为我爱他。
    想接着和老胡讲讲我是怎么爱他的,我说不出来了。
    难道我要和老胡说,我爱他,因为我上次拉开柜子一袋没封好的坚果掉出来撒一地的时候,我没有和他吵架,而是收拾了,当这回事儿没有发生。
    难道我要和老胡说,他也爱我,因为我上次没洗干净杯子,里面还粘了几粒麦片,而他在洗手台前弄湿了一件衣服才弄掉。
    实际上就是这样的,这就是爱了。
    爱无法增长,但是能够被消耗。
    要是这些事情放在以前,依照我俩的性格肯定要大吵一架,但是现在谁也不吵了,因为没意义。
    这是我们俩都明白的,吵架没什么意义。
    这是我们俩爱了很多年后明白的,原来沉默会消耗爱。
    当老胡问我的时候我就该反应过来,我和他的爱情开始变了。
    但我没有,我反而说,我们成为亲人了。
    现在才知道,多么可怕,我们成为亲人了。
    4
    谁是老胡呢?
    老胡是我的高中同桌,整个世界上除了我爹妈和他,最最了解我的人。
    所以当时我藏得那么好,他却看出来了。
    有天下课我俩跑去学校小路上抽烟,他问我: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谁啊?
    我俩点着烟对视。